兰溪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兰溪市编委办、兰溪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兰溪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或师范类音乐和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或师范类音乐和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
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不受幼儿教师资格证限制,但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5.金华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
3.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不能同时报教育局和实验幼儿园西山分园职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应聘者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分《学前教育》和《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两部分,分别按占60%和40%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100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报考人员未参加兰溪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办法通过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3.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1的,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报名人数少于3:1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按核减后的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累计得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通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三)奖励加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可加8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四)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兰溪市实验幼儿园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另行补录。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8年8月1日到兰溪市实验幼儿园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兰溪市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应征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报名
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所学专业对口报名。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形式,经现场确认后有效。
(一)网上报名:填好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510230959@qq.com,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实验幼儿园教师+姓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2月24日(正月初九)。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7日~28日(正月十二~十三),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4楼会议室。
3.现场确认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提前填写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可放宽到4月11日前补齐,否则不予认可;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加分及报名资格所需的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允许在理论考试之前补交);
(3)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报名考务费96元(收费标准与自学考试相同)。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随带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现场拍照,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未报名人员允许现场确认时现场补报。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在兰溪教育网(网址: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示。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为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www.zjzs.net)。
(二)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准考证领取:由本人携身份证,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兰溪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职称资料室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需凭考生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下午4:00-5:00到考点学校传达室凭身份证领取。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人才网(www.lxrcsc.com)和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0579-88887922、0579-88884262
13566909530
附件1:报名表.xls(提前填写打印、现场确认时与资料一起提交)
兰溪市实验幼儿园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