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拟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25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任教资格,“211”大学和美术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
(三)应聘者除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国家免费师范生;
2.“211”院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
3.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美术非师范类为一本院校,师范类为二本院校,下同),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每学年均获三等以上奖学金或至少获得过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
5.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40%;
6.应届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类(或本科为师范类专业),学习专业和申报学科专业必须对口,研究生阶段专业综合排名在前4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12月2日,招聘学校在浙师大招聘会现场设展位接受毕业生报名,12月4日-8日,毕业生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及自荐书、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
2.报名结束后,由金东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测试。各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测试,测试要求详见《金东区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相应核减(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3.进入测试环节的相关情况在金东区政府网公布,测试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进行,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测试结束,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照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围测试人员、拟聘用人员等通过金东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由于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考生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18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7.2018年7月31日前,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到金东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境外优秀毕业生,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被正式聘用后,至少在金东区服务满六年才能提出调动申请。
2.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2.金华市金东区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金华市金东区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办法.doc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