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阜新市太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阜新市太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其中水泉镇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招聘2名,太平区实验小学教师岗位招聘3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5日以后出生的);
6、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
(7)现役军人及各类统招全日制的在校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国外院校的研究生学历及学位须取得国家认证。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教师的信息可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fxtp.gov.cn)查询,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0418-2717511;0418-2480977。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3日至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表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www.fxtp.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
3、报名地点: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号13门,四路站点啤酒厂站北)。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国外院校的研究生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结果全屏截图1份;
(5)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填写完毕的《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
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发放《准考证》,持应聘者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下午1:30至4:30,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岗位应聘人数确定具体考试办法。
(一)岗位应聘人数高于招聘人数比例1:10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应聘小学岗位试讲语文或数学;应聘中学岗位试讲内容以教师资格证确定的学科为准,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既达不到60分不能录用。
(二)岗位总应聘人数等于或低于应招聘人数1:10比例的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笔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
2、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实际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试成绩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www.fxtp.gov.cn)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按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费自理)
1、体检工作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应聘该岗位的其他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fxtp.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要求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阜新市太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此次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此次招聘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凡经聘用人员需在太平区最低服务年限满10年(含试用期)。
5、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同时应聘。
6、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418-6539508。
本公告由太平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阜新市太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
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