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富春电子商务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办〔2013〕13号)精神,结合桐庐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桐庐县富春电子商务研究院事业编制教师5名,聘用后,至杭州技师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职教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社会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高考第一批录取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录用后三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为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它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附件3)及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于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桐庐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桐庐县云栖中路828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2.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8日(上午8:30—11:30)到桐庐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桐庐县云栖中路828号)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4.面试:根据学科要求采取试讲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6.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7.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8.公示: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9.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前,本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的,可在其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个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布。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本公告由杭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及条件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571-64619301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技师学院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