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莞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公办中小学校2017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们计划于2017年5月—6月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面向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专场)167名。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面向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167名,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年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员(面向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专场)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
1、社会人员: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2017年度毕业生外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东莞聘用合同制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其中中学岗位还须具备学士学位;同时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各岗位可在基本要求上适当提高学历、职称等方面要求,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东莞市公办在编教职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是指2009年通过东莞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学科考试,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2、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东莞生源并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还没有正式入编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特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3)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4)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5)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月份。
6、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或所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符;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或持有两个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专业对口条件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低学历学位专业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学位的岗位,高学历学位专业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学位的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报考系统中勾选相近专业栏,然后直接填写毕业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进行报考,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人工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7、教师资格证要求。社会人员(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取得以下证书: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所有被录用聘任到教师岗位的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均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以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或评审为准),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统一笔试(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按规定可免笔试)——资格复审——招聘单位考核(面试和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考。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19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陆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管理系统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网上进行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不符合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可以重新填报符合资格的岗位。教师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5,校医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达此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因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报考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21日——22日补报其他可开考的岗位。
(三)考试和复审。统一笔试由市教育局负责,考试形式为闭卷;招聘单位考核环节由直属学校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形式为面试和试讲。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40%+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60%。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统一笔试成绩须≥60分,招聘单位考核成绩须≥80分;笔试和考核达不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在两个考试环节中,统一笔试环节侧重考查考生学科知识水平;招聘单位考核环节侧重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心理素质、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
1、统一笔试。统一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9:30——11:30,考生可于5月26日起登陆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管理系统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查看考场安排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公布笔试成绩时间为6月12日。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关知识,其中,专业知识约占80%,主要是基础教育阶段相关基础知识、高等教育阶段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约占20%。校医岗位考试范围为岗位专业知识约占80%,学校卫生安全心理教育知识约占20%。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辅导机构。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成绩不达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招聘单位考核环节。教师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进入招聘单位考核(资格复审)环节,不达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招聘单位考核。校医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招聘单位考核(资格复审)环节,不达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招聘单位考核。统一笔试设查分环节,填写查分表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查分时间为:6月12日——14日。6月15日考生登陆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管理系统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查询入围招聘单位考核名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文)“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的精神,东莞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指定岗位不设笔试,不限人员面试和试讲比例,直接等额参加招聘单位面试和试讲,考核成绩须达到达标分数线80分(百分制)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