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
通过公开选聘,为城关初中、南区小学选拔专任教师40名,其中:城关初中25名,南区小学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选聘工作由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师德表现好,遵纪守法。
2.年龄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年龄为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报考南区小学音乐和学前教育岗位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年龄为准)。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4.选聘对象为镇原县基层学校的正式在岗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报考城关初中的中学教师,须为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城关初中的小学教师,须为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南区小学的教师,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南区小学的学前教育教师,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网站上进行公告,面向全县公开选聘。
(二)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4日。
报名地点:镇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照学历资格及专业对口选择报考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
报名人数达不到下达指标1.5倍的岗位,经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调减选聘指标。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个人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按选聘指标的150%确定,四舍五入,并列名次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文科、理科、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进行。
(六)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中小学文科和理科笔试成绩(10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学段及对应学科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选聘对象。
(七)考察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此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体、人社、编委办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选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办理。
附件1: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表.doc
附件2: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doc
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表.doc
附件2:镇原县城关初中、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