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兖州区生源或在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服役期满退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服役期满退伍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接收安置地为兖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现在职的兖州区所属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济宁市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济人社发〔2016〕66号)要求,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符合上述规定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nzhou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培训中心二楼(济宁市兖州区文化西路111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2018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