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国办高职院校。学校实行“一校两牌”,即“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州市技师学院”,2015年“德州创新创业大学”落户学校。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顾预备技师培养及依托电大系统举办远程教育,开设高职专业38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6个、预备技师专业4个,在校生1.5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0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3.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tc.cn)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9:00—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0日11:00—1月25日12:00
初试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20日11:00—1月26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时使用),并于2018年1月28日9:00—1月30日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
初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复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复试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2月5日9:00—2月7日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复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初试
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能力。初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初试时间:2018年1月30日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初试准考证。
2.复试
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岗位技能等基本情况。复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岗位排名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985、211学校毕业、优秀学生干部(指辅导员岗位)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534-2557152
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