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面向华南地区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华侨大学(http://www.hqu.edu.cn/)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创办于1960年,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校区分别坐落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华南地区重点大学公开招聘2018届博、硕士毕业生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28周岁以下;
2.201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且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不含独立学院等),双证齐全;
3.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
4.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5.综合素质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岗位职责
1.入住男生宿舍;
2.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奖勤助贷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围绕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稳定等开展卓有成效地工作。
3.根据“一校两生”的特点,切实关心各类学生(含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的成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指导,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三、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除提供现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学校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与进修,并提供多种平台促进辅导员个人成长,以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生思政工作队伍。
四、招聘安排
1.应聘者向邮箱hqurczx@126.com投递个人简历,同时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本硕阶段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http://rsc.hqu.edu.cn/info/1042/2986.htm)、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http://rsc.hqu.edu.cn/info/1042/1904.htm)、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辅导员”。
2.我校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初步人选。如该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较多,我校将于2018年1月上旬派专人前往该地区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6161057,联系人:李老师。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