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8年1月3日10:00-10:30(宣讲)
2018年1月3日14:30-18: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1(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7(面试)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福建省三明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届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在长春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填写《福建省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福建省三明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项证明。
3、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比例应达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招聘。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通过抽题、答辩(陈述)、回答规定问题、评分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育教学知识等。
3、面试按学科分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三)成绩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
(四)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三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专项公开招聘确定的人选,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学校则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硕士学位人员转正后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宜韬
联系电话:0598-822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