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为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0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高校中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和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能力突出。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岗位一览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部分。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在以下时间、地点接受现场报名。
2017年12月22日9:00-16:00东北师范大学校区
2017年12月22日9:00-16:00华中师范大学校区
2017年12月25日-12月26日9:00-16:00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9日。
报名人员登陆桓台教体信息网(网址:http://www.htjy.net),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sdhtjszp@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书》(附件3);
(3)《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8);
(5)身份证(网上报名人员请上传正反面);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
(7)就业推荐表原件;
(8)成绩单原件;
(9)按招聘范围第3条报考的硕士毕业生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10)量化赋分因素各证书证明,中共党员可提供组织所在党委证明;
(1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附件9)。
网上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依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初试人选: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试人选。学历层次相同的,按照报名人员是否中共党员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标准为:中共党员1分;国家奖学金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3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2分、省级奖学金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1分、校级奖学金1分。量化赋分可以累计,但同一赋分因素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