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初试开始前7天将初试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附件5)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初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初试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试题命制办法和成绩计算方法,初试考官的组成(5人以上)以及组织保障、监督办法等。
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全部结束后公布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学历层次仍相同的,则按量化赋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通过加试方式来确定。
(四)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面试开始前7天将面试工作方案和初试结果花名册(附件6)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讲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在桓台教体信息网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办法确定。
(五)体检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体检因弃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于考察前7天,将考察工作方案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组成考察组,对考察范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招聘主管部门组成2至3人的考察组,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2018年1月下旬
考察内容主要是认定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的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组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客观地写出考察报告。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组提交的考察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审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需报送的材料:(1)考察工作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7);(2)面试工作材料:面试试题、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计算表等;(3)拟聘用人员个人材料:报名表,自荐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量化赋分因素材料复印件,考察材料,体检表。审核后相关材料退回,招聘主管部门存档。
(八)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学历层次仍相同的,则按量化赋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对于在审核、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桓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8260285(县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8263101(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8182713(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
3.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书
4.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
5.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6.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初试结果花名册
7.2018年桓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8.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格式
9.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格式
10.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1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13.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
>>>附件下载
桓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