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教育局招聘会(赛罕校区)12月14日
招聘会时间:2017年12月14日(周四)下午2:30
招聘会地点:新疆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就业指导处105室(就业招聘室)
为强化国语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国语教师短缺,根据《自治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麦盖提县面向全国招聘国语教师1400名,其中:学前200名、小学600名、初中500名、普通高中50名、职业中专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专业学历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前阶段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中学阶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但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条件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甘肃、四川、贵州、云南、山西招聘组指定地点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邮箱(邮箱号:50432603@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组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①备课:由考生自行准备教案,报考中小学岗位的考生从人教版小学、初中、高中教材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报考学前的考生从幼儿园五大领域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在面试时将教学设计交评委。②上课:考生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为5-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四)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到岗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五)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订合同。历届毕业生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受聘人员纳入麦盖提县自聘教师编制统一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政审表原件,历届生报到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前,应届生报到截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前,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麦盖提县积极为新聘教师创造条件,组织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须报考麦盖提县岗位),凡通过考试且被录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内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同待遇,本科7405.25元、大专7051.57元、中专6936.77元(以上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月缴纳);每年发放取暖费1050元;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人均400元;每年享受寒暑假探亲假1次,报销赴内地探望父母或者父母来疆看望子女的路费;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第13个月工资;被录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麦盖提带薪实习,实习期间待遇参照正式录用人员待遇。报考初中、高中、职专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县城学校任教;报考学前、小学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麦盖提县教育局统一分配;携带子女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八)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至县城及县城周边乡镇的享受35平米县城公租房(2人一套);岗位分配至乡村的享受35平米乡镇教师周转房(2人一套),属正式夫妻的可享受夫妻房,房间内均配备有床、衣柜、床上用品、炊具、洗浴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岗位在乡村学校的新聘教师如需在县城申请公租房教育局协助办理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麦盖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甘肃、山西招聘组联系人:张校长
联系电话:18999084662
四川招聘组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15894020772
云南、贵州招聘组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279721539
麦盖提县教育局联系人:任小刚(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联系电话:0998-7846190(办)15999230725
附件:1.岗位表.docx
麦盖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麦盖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