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安徽省天长工业学校
宣讲会日期: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7:30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创业模拟实训教室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和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引进计划,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7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专业课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2017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引进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安徽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师资类2018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应聘者需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应聘者需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最终获得被聘用资格的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入职报到,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非安徽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师资类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引进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公开引进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引进公告于2017年12月4日在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发布。
(二)应聘及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7日。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指导中心市场部(请在上午9:00-12:00或下午14:00—17:00来交简历等相关材料,电话:0553—3869465)。咨询电话:18255098800。
2.应聘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课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5.引进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引进方法
考核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和用人单位等组成专家组,采取查看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理论考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查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查看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必修考试科目成绩,每门均达到60分以上(按百分制计算),考查科成绩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理论考试。进入理论考试人员数与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2:1,否则削减引进岗位数到符合要求为止。
2.理论考试:根据引进专业特点,采用适合专业特点的考试形式进行考核。引进的专业教师以该专业主干课程作为理论考试内容,理论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如有特殊情况由引进工作领导组根据试卷难易程度,集体研究客观确定。
3、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执教能力、逻辑思维、诚实敬业精神、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分项打分,累计面试成绩。进入实践操作人员数与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2:1,否则削减引进岗位数到符合要求为止。
4、实践操作:应聘人员随机抽取准备好的实践操作试题,按要求完成设计与实践操作测试,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设计与实践操作情况独立评分。
具体理论考试、面试、实践操作程序见附件1。
(四)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成绩合成为理论考试、面试成绩之和按2:1进入实践操作,最后按照实践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实践操作成绩相同,以理论和面试成绩之和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六、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期间如提出调动,其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咨询电话:0550-7331205、0550-7770428,监督电话:市纪委0550-777083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引进专业课教师理论考试、面试及实践操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17年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引进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3.2017年安徽省天长市工业学校引进专业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