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南区初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7〕229号)文件精神,我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专任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中山市 良都中学 |
语文 |
1 |
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A0501),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
数学 |
1 |
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数学类专业(A0701),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7]229号)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6—18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取高校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有关资料于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陕西师范大学报名。请有意应聘的考生提前将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1284844308@qq.com。
(三)报考人员须带交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
(3)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
(4)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四)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历、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干部任职经历、校内社团的任职、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说课、现场答辩和综合素质展示。
考生考前凭身份证报到。同一学科面试先后顺序由抽签确定,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的抽签顺序,告诉考生提前10分钟候场。
1、说课: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10分钟。
2、现场答辩:现场回答主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综合素质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公布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南区直接选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说课、现场答辩、综合素质展示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现场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区办事处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18988586106,0760-23335087)
中山市南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