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并按报考者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12月5日上午10:00时前在网站(http://jyj.zuoapp.la)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等。
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者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在报名时无需上交,入围拟聘人选时需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本次招聘网站(http://jyj.zuoapp.la)公布的面试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12月6日下午16:00前在本次招聘网站(http://jyj.zuoapp.la)统一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及签订就业协议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签订就业协议事宜于12月6日下午16:00前在本次招聘网站(http://jyj.zuoapp.la)公布。拟聘人员在须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携带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需到签约现场说明情况,并承诺在该日起5天内(依寄出协议书的时间为准)将协议书寄送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补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境外高校报考者若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在现场与用人单位签约。
四、体检、考察、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将于2018年3月在本次招聘网站(http://jyj.zuoapp.la)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公示7天;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从毕业之日起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岗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龙岗区教育局招聘网:http://jyj.zuoapp.la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0755-28905246、89980855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西安考点).xls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