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准;
(4)经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进行候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具体落实,面试形式为“说课+问答”,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说课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如说课成绩仍然相同,则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回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相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批准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1月19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在罗湖区内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网站(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5666904、25666350。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