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信息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30-18:00(报名)
2017年11月23日14:30-18: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517(报名)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518(面试)
二、招聘简介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江苏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中学等学校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4名。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3.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形式。
2.各报名点报名现场只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在江苏省启东市进行。
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签名、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2018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由启东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09:00-16:00,到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二楼办公室(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厦)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日9︰00~11︰00,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二楼办公室(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厦)。
(二)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微型课的形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仅用于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之间的排名,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地点在江苏省启东市,时间2017年12月3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同分的,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选岗(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时参与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待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
纪律监督:0513-80923701
附件1:《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