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2011招聘在职教师启事
根据我校教学实际的需要,经报请市教育局同意,现我校拟公开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由学校进行自主考核招聘。
一、基本条件
1、工作五年及以上,从事过高三教学,教学成果较突出,身体健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市内在职高中教师(市内在职教师应聘前需征得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市外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在职高中教师。
2、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二、考核办法
一是做一套高考难度的试题,二是按指定内容上一堂课,三是候选人到学校上一周课。学校组织考评确定录用人员。
三、有意应聘的教师,请于2011年8月4日前,与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事业发展部或教务处联系(电话:0812—3340194、0812-3334654),并速寄或面交本人简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地址: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事业发展部,苏主任收,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