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面试。面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纪检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文化课、特殊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技工专业课、音乐、学前教育课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县教体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3. 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纪检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5.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在面试成绩网上公布后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 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县外新聘用人员在新昌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2018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计划表
2018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