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1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人员112名,其中高中教师29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41名,会计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信息表》。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11月3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到报名截止日,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到报名截止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郴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00至
11月6日17:3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保存并打印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1月8日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10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11月13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含小学语文和数学专业知识,并增加少量初中相应学科知识内容。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11月下旬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宜章县教育局在统一的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但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考生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