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编外教师入库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学人员的需求,为我区教育系统储备后备人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开展南沙区编外教师入库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考试范围、地点
(一)报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二、本次考试岗位
本次入库考试设置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小学思想品德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科学教师、小学舞蹈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和幼儿教师共计12个岗位,每个岗位不设置入库人数上限,考试合格人员均可入库。岗位条件和专业要求详见下文第三点第(二)条和附件3。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师岗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层次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要求相对应;2017年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层次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入库后一年内取得相对应层次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证;
3、语文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科目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
5、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6、所学专业须与其任教科目相对应(各任教科目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30日);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考试分为报名、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资格审查四部分,地点均设在广州市南沙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2017年9月26日17:00前,填写《南沙区编外教师入库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个人简历一份(附件2),一并发送至gznsjy@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目录表》(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本次考试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考试单位联系。
(2)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
考试贯彻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考试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9月28日,地点初定在东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南沙区东涌镇和乐路8号)。
(2)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幼儿与班级管理、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笔试成绩可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沙教育信息网”网站(www.gznsjy.com)查询。
2、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为9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2)专业能力测试的对象: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3)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均合格者(达到或超过60分)列入拟入库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1、拟入库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凡与考试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入库资格。
(四)入库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纳入南沙区编外教师库。
五、编外教师库的使用
(一)在南沙区教育系统出现相应科目的服务外包教师需求时,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在南沙区编外教师库中择优选派人员到区内各公办中小学校、直属幼儿园工作。
(二)已纳入南沙区编外教师库,但因岗位需求不足而暂时未能派驻到学校工作的,在南沙区再次发生服务外包教师需求或现有服务外包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免予考试,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在南沙区编外教师库中择优选派人员到区内各公办中小学校、直属幼儿园工作。
(三)已经列入服务外包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到派驻学校工作的,可保留在南沙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库。
六、薪酬待遇
我局将于2017年10月与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合约,委托其派驻221名服务外包教师到我区各公办小学、直属幼儿园工作,按照人均13万元/年的标准确定薪酬待遇(具体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资格确定)。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683336,监督电话:34684338。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