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呼伦贝尔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此次招聘笔试工作已于9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公布如下,同时将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点击进入)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6日、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呼伦贝尔市新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联系电话:8217697
(三)资格复审人员范围: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9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9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9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条件的,除需提供学历、教师资格、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代课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五)程序: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盖章的《报名表》留给资格审查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简章》要求,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并由资格复审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及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报名表》如未打印,资格复审现场打印。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