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公告
根据《满洲里市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满洲里市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中小学招录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专业以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审核报名;
4.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蒙汉双语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岗位。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蒙汉双语岗位为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考生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汉授考生报考;
6.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满洲里市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com)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登录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9:00至8月10日17:00。
2.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满洲里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教育系统)》(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三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者务必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2017年8月3日14:00至8月11日12:00。
2.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审核结果在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于2017年8月7日9:00—2017年8月11日17:00前到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表》三份。报名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
2.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做适当调整。
3.打印准考证。2017年8月13日9:00—8月15日9:00前,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满洲里市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A4纸)。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蒙汉双语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蒙文制卷,要求报考者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试卷均为汉文制卷,要求报考者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工作的职业认知度,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对教育法规的掌握,考查考生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书面语言组织及语言叙述能力;
3.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是否为项目人员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进入专业测试的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专业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20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复审地点:满洲里市建设大厦3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