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高等师范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为盐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与盐城建筑工程学校合并,2011年9月整体搬迁至市高职园区新校区办学。根据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盐教人〔2012〕13号),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 位 |
人数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教育学、心理学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美术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音乐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舞蹈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旅游管理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通信工程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环境艺术设计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园林工程技术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学或土木工程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合 计 |
13人 |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合格毕业生,有学科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美术、音乐、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学或土木工程等八个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2012届毕业生(含盐城市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生);
2.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美术、音乐、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学或土木工程等八个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1届毕业生;
3.201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1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里素质。身体健康。
3.应聘者专业应为招聘岗位的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1日。
3.报名地点: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盐城高职园区9000-7号)组织宣传处。
联系人:江强(15365779998)、裴曙光(15365779621)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表);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大学读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8)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方法与程序
应聘者的材料及资格,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1.初试。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笔试: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免费师范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面试,不占用笔试名额)。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采用上课或说课的方式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申报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由评委组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其中:美术、音乐、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学或土木工程等八个岗位还需增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考核成绩总分100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与技能考核各占50%的比例记入面试总分。
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积分(国家免费师范生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分),按招聘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复试)。
2.复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以笔试闭卷形式考核,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和能力,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复试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3.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公示。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其他
1.时间安排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笔试时间:8月7日上午
说课时间:8月11日
复试时间:8月15日上午
2.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盐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