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2名,派驻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辅助教师:8人(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类专业或具有特殊教育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音乐辅助教师(律动):4人(具有幼教或音乐、舞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三)体育及康复辅助教师:6人(体育类专业,有体育康复训练资格证优先);
(四)美术辅助教师:2人(美术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幼教类优先);
(五)个别化训练辅助教师:2人(在康复机构工作1年以上,有康复按摩证者优先)。
(六)其它要求: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2、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耐心,关心爱护残疾人,具备较好的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打架斗殴、无纹身、吸毒等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2张,报名表1份(报名表自行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1010房间(东营市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考务费:每人40元。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现场缴纳考务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及准考证领取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8月24-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1010房间(东营市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学科辅助教师、音乐辅助教师(律动)、体育及康复辅助教师1:2,其他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
(四)考察及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后,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根据需要从其他考察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以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管理。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及聘用人员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按东营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098776
附件1:《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