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都匀市第十中学拟面向黔南州内各县(市)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师8名,拟面向都匀市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师10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教学业务精良、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遴选到都匀市第十中学工作,切实提高都匀市第十中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素质。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面向黔南州公开遴选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黔南州各县(市)教育系统内(都匀市除外)、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报考面向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都匀市教育系统内、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和责任;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市)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学能手(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的考核等次不算在内(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8、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9、报考人员在教学能力和绩效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七项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①连续担任所报考学科教学六年及以上或连续在毕业班进行该学科授课三年及以上(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②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县(市)或本校同学科教师中居领先者(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获得县(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取得省、州、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资格(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现担任所在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获得地区、县(市)级中考教学质量优异奖(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获得县(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竞赛奖(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获得县(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奖(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报考人员必须取得所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加分和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此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srsj.qiannan.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联系电话:0854—8222176。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6、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