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并将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和通过审查人员的《报名表》及附件的所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试教准考证》后交都匀市教育局发放。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四)加分
1、加分政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试教成绩中给予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的不累计加分。
①报考人员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都匀、且需要照顾(报名时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者报考人员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在都匀工作、另一方在州内其他县(市)教师岗位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报名时需提供报考人员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②报考人员获得地(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
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五)试教
试教按报考人员所报考学科进行。
试教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试教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试教时间及地点:详见《试教准考证》。
试教准考证发放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试教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试教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教。
(六)体检
体检必须是在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由此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按照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srsj.qian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由遴选单位按照调动的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srsj.qiannan.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六、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监督电话:都匀市纪委(8255585)
咨询电话:都匀市人社局(8223164)
附件: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面向黔南州、都匀市公开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xls
都匀市第十中学2012年公开遴选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