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瓮安县教育局2011招聘169名教师公告
为加强瓮安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瓮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2011年高校毕业生恳谈会,并与拟聘高校毕业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统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人才紧缺的事业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为349人,其中教育系统169人(含2010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29人);卫生系统126人(含2010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33人);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8人;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县农村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6人(含2010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4人);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5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10人;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10人;县外事接待办公室10人。(具体专业、职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幼儿园教师男女比例按1:2招聘。即男教师占幼儿园招聘职位的三分之一,女教师占幼儿园招聘职位的三分之二。若男性幼儿教师报名达不到开考的规定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男性教师招聘职位数。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瓮安县在今年事业单位招聘总数中,划出10%左右的名额,专门招聘选派在我省服务的基层服务大学生。基层服务大学生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下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基层服务大学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部分紧缺专业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
(二)报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医学类专业已明确须具有执业资格证的岗位,招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考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必须专业对口;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确定后,通过普发文件、在瓮安县政府网站、瓮安有线电视台、瓮安县政府公示栏及有关普通高校发布招聘方案等形式公开宣传之后组织实施。
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教师职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卫生系统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报考“限招基层服务大学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省项目办发放的服务证或县级以上基层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27日9:00-16:00在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乡镇学校除草塘中学、珠藏中学外,按专业分类报名。县幼儿园、县外事接待办可交叉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聘。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面试地点临时通知。
1、面试内容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面试时间: 2011年7月28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4、面试方式。分专业组织考评组进行,每个专业成立一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5人。考评组人员在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调,每个评委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算综合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时对考生集中管理,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点。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考生(拟聘名额1-3名的,确定1名递补考生;拟聘名额4-9名的,确定2名递补考生;拟聘名额10名及以上的,确定3名递补考生)。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用人单位以拟聘职位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七、资格复审
瓮安县人事部门对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经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由瓮安县人事部门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列入递补的考生,不进行递补。进入政审阶段,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分类报名的职位,由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岗位。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人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组织领导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恳谈会及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纪律要求
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瓮安县2011年面向院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