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额敏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国语授课能力不足问题,引导和鼓励内地院校本科毕业生来我县从事教育工作,促进我县教育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特岗教师(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特岗13名,普通高中特岗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任务
共招聘15名特岗教师(义务教育阶段特岗13名,普通高中特岗2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应届及历届内地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
(1)能否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师招聘考核的主要条件。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学历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条件。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2条所列标准。
5.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由自治区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8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二)报名地点: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三楼人事办
(三)招聘方法:
1.资格初审
自主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等相关部门等组成招聘组简化招聘程序(不设笔试环节)组织专场招聘。报名过程与资格初审一并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初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初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凡符合资格初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以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环节。
资格初审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资格复审地点: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额敏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2017年额敏县赴内地面向全国公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网址链接http://www.xjem.gov.cn/请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内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二次审查,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对面试环节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3、体检(2017年8月16日)
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排名确定,由教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7年8月18日)
拟聘用人员经纪检、人事、教育等部门核对后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县教科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三、政策保障
(一)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二)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县教科局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我县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原定编制和岗位,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服务期满不愿留任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及邮件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901-3342963
电子邮件:1466129617@qq.com
附件:1、2017年额敏县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特岗岗位表
2、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2017年额敏县赴内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