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六合区新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36号
根据六合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南京市六合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要求,经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六合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六合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lh.gov.cn)六合教育信息网(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南京市六合区新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或2015、2016届南京生源(户籍)大专及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符合学科需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参加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合格线为8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8月12-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地点:六合区教育培训中心校(香塘路49号,原六合一中北大门)。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的材料:①2017年六合区补充招聘新教师面试报名表(附件2);②笔试成绩单;③2017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④2015、2016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和户口簿报名,未就业考生同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⑤报名者须缴一寸证件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报考学科和姓名)。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2)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及笔试考试的类别、学科须与所报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已报名参加过2017年六合区新教师招聘面试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学科)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达线人数参加面试。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合区政府门户网站、六合教育信息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区教育局将协议书报市教育局盖章备案后协议生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按时报到,并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六合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办法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纪委:025-57675129
附件:
1、《2017年南京市六合区新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2、《2017年六合区补充招聘新教师面试报名表》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1日
1、《2017年南京市六合区新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xlsx
2、《2017年六合区补充招聘新教师面试报名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