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宾阳县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宾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第一期:2017年8月8日至9日(分二批次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体检地点:宾阳县中医院(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363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须知
1.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于体检当日(早上8点10分前)到宾阳县中医院一楼大厅签到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约85元/人),费用由考生自付。
5.各考生要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延后(待产后,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再行组织体检。
6.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其他事项
在体检中,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联系人:农老师,电话:8229591,8243084
附件:宾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宾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附件:宾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