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园的教育教学水平,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幼儿教师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5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学院官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海陵区春晖路教工三村内)。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如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纸质档一份;
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待业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等,如第⑦项所列材料暂不能提供,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2)报考人员应准确理解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泰州学院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泰州学院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泰州学院官网将相关情况予以通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相关人员于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报名处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报考人员确有困难需要代领,代领人除携带报考人员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的委托书及代领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应知应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泰州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困难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免缴面试费。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
面试由试讲(含答辩)、美术、弹唱、舞蹈、幼儿英语会话五部分组成,按照试讲(含答辩)50分(教材:《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大班);美术(素描)15分(命题作品);自弹自唱儿童歌曲15分(教材:《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大班);自选舞蹈10分;幼儿英语会话10分;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说课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六)考察
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遵照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69699(泰州学院纪委)。
五、本公告由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62815
附件1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泰州学院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