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及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6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6名,其中:驻马店农业学校(河南省汝南园林学校)1名、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4名、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10名、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5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5名、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4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4名、驻马店实验小学30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9名、驻马店市第十小学3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1名。招聘计划详见《2017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教师资格须达到要求且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驻马店农业学校招聘岗位除外);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zmdedu.net)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7年8月13日8:00至8月16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8月13日10:00至8月17日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一科,共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20日。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8:00至8月20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