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工作方案
(人社局教体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从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高中教师117名,初中教师114名,乡镇小学教师269名,实行人事代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0名
(一)高中教师117名
1、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47名
2、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50名
3、尚城亿达高中部20名
(二)初中教师114名
1、普会寺初中2名
2、双河初中4名
3、新安店初中12名
4、顺山店初中8名
5、竹沟初中8名
6、刘店初中3名
7、杨店初中4名
8、留庄一中7名
9、留庄二中7名
10、任店一中5名
11、任店二中7名
12、李新店初中11名
13、石滚河初中8名
14、瓦岗初中4名
15、尚城亿达初中部10名
16、汉泓双语初中部4名
17、博世学校初中部10名
(三)乡镇小学教师269名
1、留庄中心学校下属小学37名
2、任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39名
3、李新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26名
4、双河中心学校(双河教学区)下属小学25名
5、双河中心学校(杨店教学区)下属小学15名
6、竹沟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8名
7、瓦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5名
8、石滚河中心学校下属小学27名
9、普会寺中心学校下属小学9名
10、刘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3名
11、新安店中心学校(新安店教学区)下属小学21名
12、新安店中心学校(顺山店教学区)下属小学23名
13、汉泓双语小学部1名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考生可以放宽到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体、音、美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层次;
5、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