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蔡县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上蔡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4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共招聘40名教师,其中,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4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4人,篮球1人,排球1人。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专业一致,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专业相近,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
5、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省级示范性高中在编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4、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辞职、辞退的教师;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由县纪委(监察)和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18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打印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拍照、录像及指纹信息采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该学科岗位不再开考;紧缺的物理、地理、篮球、排球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2:1的,该学科岗位不再开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