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2:1开考的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2017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出具毕业证和学位证,需提供学校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阳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招聘办法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保健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成绩(保健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笔试成绩(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70%+《教育综合知识》×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9日
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进行;
面试对象为保健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9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保健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聘用人员名单。因部分人员放弃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案由教育局制定并报区人事劳动局核准后,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事劳动局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事劳动局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劳动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可依据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对录(聘)的所有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到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就业或退回原单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九、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区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353-2292759
十、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教师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其它补充规定,由招聘工作组届时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相关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353-2292702
附件:1.2017年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