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64名,教育类职位27名,卫生计生类职位3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2、3《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碧江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在碧江区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支两委”);
4、碧江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村支两委”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须在碧江区连续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限碧江区生源(兵源)或碧江区户籍(2017年6月5日前在碧江区登记入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仍在驻碧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6月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8、不符合职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本次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网址为:www.bj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