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定向岗位笔试试题另行命制,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第二轮笔试,按照第二轮笔试成绩确定顺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30076、15662088107
附件1.2017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附件2-2017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附件2.附件2-2017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