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15名、教学辅助人员1名、行政管理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相应学历等资格条件(见上表),年龄在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会计岗位应具备会计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语文岗位达二甲及以上)。
4、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资格职务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