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㈡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符的学段和学科;
2.“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与舞蹈学类、计算机类以及教育技术学、电子商务类、艺术教育、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若被录用,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的学历。
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满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学科招考的办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1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江区第二小学(乘16、26、36路公交车三中站下车往东步行5分钟)。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⑵毕业证书。报名时高校尚未核发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以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11”、“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硬性要求。
⑷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校级优秀本科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⑸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⑹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4.报考费用:按区物价部门核定,报名时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80元。
5.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考生,并退还交纳的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笔试前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并贴上与报名时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自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