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开考(高中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等学科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学科,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2人及以下的学科不予开考(按1:2比例开考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只有1人的学科不予开考),该学科招聘计划予以核销。核减和核销的招聘计划,在符合开考比例1:3的前提下,转增为中小学数学学科的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及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如招聘计划转增后“中小学数学学科”的入围面试人数超过25人(含25人),则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内容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以下同)。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数,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加1人;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2人;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3人;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5人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足数加1的人数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进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成绩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5年。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到区外或外系统,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区内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4)、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2.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2017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省优、校优证明→其他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与招聘单位无关。
5.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6.本公告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0-3838902。
附件:
1.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条件
3.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专业审查办法
4.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表由考生自行下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填写要规范)
5.衢江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