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市乡村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50名,其中:小学教师100名、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更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教育局公示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沙河市第二中学(迎新街中段路南)。
咨询电话:0319—8921345、8903526。
3、报名需带资料:本人需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须出具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21日,地点:沙河市第二中学,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资格审查,由沙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幼儿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