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2.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招录考试(考试初定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总分为100分)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各学科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相关学科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学科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以试讲为主,部分学科考察专业技能。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增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模拟上课(按占比40%计)。
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六、资料审核
通过面试、准备进入体检的考生需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间:初定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地点: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
所需材料:⑴系统打印的报名表1式1份;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均写好本人姓名及应聘学科);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获奖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原件由本人带回)。
资料审核通过者进入体检。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情况不实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七、体检、录用、待遇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太仓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相关学校,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凡正式录用的代课教师必须遵守我市相关规定。试用期半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代课教师薪酬待遇的通知》(太教〔2015〕3号)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3521537。
八、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531169,53531159。
太仓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