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指无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相关档案不齐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笔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进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时根据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并列的,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声明: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
咨询电话:0859—7613485(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7610583(晴隆县监察局)
附件:1.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2.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30日
1.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
3.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