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阳县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补充师资缺口,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非在编教师,采取与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同步报名、同步笔试、分别组织面试的方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六)国家承认学历的2013年至2017年毕业生;
(七)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九)报名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或者夫妻一方为山东省户籍;
(十)已经报名2017年济阳县在编教师岗位的可以根据应聘非在编岗位条件兼报一个非在编教师岗位;
(十一)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十二)济阳县2015、2016年招聘的非在编教师不得兼报2017年非在编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非在编教师330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附件二的填表说明,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单位初审。县教体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只能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兼报人员不重复交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须在登记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后,在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9日9:00-17:00到济阳县教体局(济阳县城富强街130号,富强街与正安路交汇处)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含兼报)应达到招聘计划的1.5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空出的计划优先纳入相同学段报名比例最大的学科(幼儿园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小学学段),其次纳入其他学段同学科报名比例最大的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