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先笔试、后基本素质面试、再试讲的方法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基本素质面试
1.基本素质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基本素质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事宜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3.参加基本素质面试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4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基本素质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教体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基本素质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试讲
1.试讲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2.试讲时间:2017年8月5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试讲通知单为准),领取事宜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3.试讲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确定后,由县教体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取得试讲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试讲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招聘计划与进入试讲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成绩计算
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分别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笔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试讲(面试)费70元。应聘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试讲通知单时分别现场缴纳。
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0531-83101609;县人社局0531-8788588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阴县2017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平阴县2017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doc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平阴县2017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平阴县2017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