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实验中学、第八小学及县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教育教学需要,决定为我县实验中学、第八小学及县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46名。为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拟招聘专业课教师46人,具体情况如下:
实验中学教师23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7人,英语3人,物理4人,体育2人,化学3人,共计23人);
第八小学教师8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共计8人);
县幼儿园教师15人;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在正阳未正式就业)。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除幼儿园岗位外均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获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获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需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需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届毕业生,允许其报考,但在录取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全日制院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正阳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在岗特岗教师);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8:00—2017年7月12日18:00。
(二)报名网址:http://101.37.77.141/wb_hnzhengyangjy/webregister/index.aspx
(三)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提交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6—8958168。
(四)报考资格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五)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7月11日8:00至7月13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址登录(http://101.37.77.141/wb_hnzhengyangjy/webregister/index.aspx)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30元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正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于2017年7月18日8:00至2017年7月19日18:00,进入原报名网址“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未按规定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八)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不足3:1的,核减拟聘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