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讲时间:2017年7月1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2.形式:试讲与专家提问。试讲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
3.面试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试讲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6号(暂定),如有时间变动,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2.笔试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15%)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体检
上述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按笔试、试讲及专家提问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及专家提问环节成绩排序确定。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均只提供初级岗位聘用,在职人员经认定程序批准后按确定后的职称,结合学校相应岗位结构比例等级聘用。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五)我校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校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020-82500053转8005,董老师。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
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
2017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应届毕业生).doc
附件3.+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在职人员).doc
附件4.+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审查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附件5.+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审查目录表(在职人员).doc
附件6-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