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德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或已就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 年龄总体要求为18至45周岁,即1971年7月5日至1999年7月4日出生。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二)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附件(附后)
对学历学位、专技资格、获奖证书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工作经历证明需对应层次和学科。高层次专业可符合低层次同专业要求。
专业条件中带“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须符合其中任一专业类的任一专业;专业条件中不带“专业类”的仅为具体专业(与专业类及其他均无关),考生须符合其中任一专业;专业条件中既有专业类又有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专业类、专业其中之一。对专业、专业类,参照教育部网站专业目录。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曾经违法生育;
4.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5.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6.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
7.应当回避,见本公告第四部分之(一);
8.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现役军人;
10.招聘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
11.其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和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上发布公告。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表样附后)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照片两张,《已就业保证书》原件1份或《未就业保证书》原件1份(表样附后)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
2.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将组织笔试,按照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3.招聘岗位的任教层次以岗位表的“面试层次”为准,考生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以报考岗位的“面试层次”进行审查。
4.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审核人签名),市教育局复审(需考生提供岗位条件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的方可进行考试。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生持本人公开考核招聘准考证(考前按规定领取)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考试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结束后在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